购物车| 客户服务

装修热线:400-871-9527

扫描二维码 关注官方微信

| 装修热线:400-871-9527

您的位置:昆明久居装饰 >学装修 >结构拆改

结构安全工程

1059人已浏览 时间 : 2016-03-30 13:07:32

导语:施工结构安全改造

第三条 结构安全工程(属于标准规范地三条)
311、室内装饰装修应保证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,禁止下列行为:
  1、 将没有防水能力的房间改为卫生间、厨房及破坏原有防水层;
  2、 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;
  3、 不得暗藏、改动燃气管道;
  4、 进行明火作业;
  5、 在外墙上开门、窗或扩大原有门、窗尺寸,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;
  6、 不得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和接口。


上一篇:施工标准总则 上一篇:施工标准之四,防火工程

相关推荐:

评论(共0条)

最新评论

免费装修设计